



滁州公安局与滁州保险协会联合发出通知
严厉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保险行业秩序,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和安徽保监局有关文件精神,最近,滁州市公安局与滁州市保险协会联合发出通知,加强执法协作,共同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工作站办公室,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保险协会及各保险公司在工作中发现涉嫌保险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利用保险合同实施保险欺诈等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或报案。保险协会依托“工作站”,组织会员单位做好线索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指导涉及案件的保险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公安机关在侦办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移交或报案后,依法进行审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具有保险欺诈主观故意,已实施保险欺诈违法行为,但骗取保险金额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在受理、立案、不予立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单位。
公安机关与保险协会密切协作配合,在查处保险业违法违规案件和侦办刑事案件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判、通报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研究打击和预防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会商重大、复杂案件,研究风险防范措施等。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公安机关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联络员制度,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联络员变更情况。三是建立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反保险欺诈工作站负责统计全市案件移交和报案情况,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典型案例联合宣传,制作宣传片、纪录片进行案例剖析和风险提示,利用反欺诈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开展相互培训,促进保险业务知识和现场查勘、证据保全等专业技能交流,提高反欺诈工作成效。
(滁州保险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