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消费者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是向保险公司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也就投诉。保险消费和保险公司是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应当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投诉方式有向保险公司寄出书信、发送电子邮件、拨打客服电话、或亲自到柜面门店提出等。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法定的民事争议解决机构。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争议。
三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依照法律规定成立的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要注意的是,只有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才能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四是向当地保险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由于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时间较长、成本较高,为及时解决保险合同争议,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保险纠纷调处机制,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在诉讼和仲裁之外的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争议解决途径。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裁决委员会是安徽省的保险纠纷调解机构,可以免费为消费者协调、裁决保险合同纠纷。
◆ 保险消费者投诉方式有哪些?
一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即将投诉材料发送至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二是拨打电话。即拨打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电话号码。
三是面谈。这一方式需要在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且人数在5名以上的应推选1到2名代表。
◆ 投诉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投诉受理单位要分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负责处理保险消费、保险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投诉;监管部门负责处理保险公司或从业人员涉嫌违反保险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投诉。
二是投诉材料要备齐。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诉讼人的基本情况,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为了提高投诉处理时效,相关材料应量一次性备齐。
三是投诉事项应由本人提出。投诉应当由本人提出,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但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投诉应当向负责处理其投诉事项的机构提出;投诉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
四是不是所有的投诉事项都会被受理。《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一些事项投诉不予受理。所以在投诉时要注意投诉事项属于保险消费范畴,不在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对同一事实进行重复投诉,以免影响到合法权益的维护。
安徽保监局
安徽省保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