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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知识问答
作者:本网摘编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7 15:46:14


1、 发展党员共分几个阶段?(4个阶段)

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管理、考察和转正

2、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同阶段所遇到的带有特定涵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称谓区别,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讲,是其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准。

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决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申请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会员(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3、什么是培养联系人?怎样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培养联系人是党组织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与党组织的联系,促进其成长而确立的专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的正式党员。

培养联系人由党支部指定,一般为一名或两名正式党员。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帮助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2)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作出负责地汇报。(3)经常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心(一般为一个月一次),指出其优缺点和努力方向,鼓励其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和不足,严格要求自己。(4)按照党支部的要求,定期(一般为一季度一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作出客观全面的考察意见。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不仅要加强培养和教育,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考察,考察情况如实填写到《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考察的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改正情况。

5、为什么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党员发展计划报送组织部的时间,如何报送?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更好地把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各级党组织都需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到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将培养比较成熟的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员发展计划报送组织部的时间是每年的十二月,当年十二月制定下一年发展计划,具体以院(部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汇总其下辖各个党支部发展计划报送组织部。九月份可对个别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没列入计划的不能发展。严禁突击发展,防止分指标、卡比例的做法,毕业班距毕业前三个月原则上不再发展。

6、什么是推优?推优需填写哪些材料?推优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

凡团员入党,原则上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是团支部对本支部申请入党的共青团员,对照党员的条件和标准,评议是否符合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推荐给党组织,建议党组织吸收为预备党员。

团员推优需要填写建党对象推荐表,一般由所在团支部书记填写,如被推荐人为团支部书记本人,则由所在团支部的副书记或委员代填(学生团支部书记亦可由团支部所在班的班长填写)。

推优前,为防止被推荐人和原先制定的发展计划不一致,一般制定发展计划之前,提前针对计划内人员在其所在的团支部进行了解征询,并对发展计划内人员进行公示。对发展计划内人员达不到推优标准的,要进行动员教育、明确条件、提出要求,使其提高认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做出调整。如发展对象非团员,则无推优过程,一般由党支部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推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公示无其他异议,且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7、为什么要召开、如何召开群众座谈会?群众座谈会意见填写在哪里?如果入党积极分子群众座谈会反映不好该如何处理?

为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应针对拟发展对象进行详细了解,对拟定发展对象,党支部派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群众应有一定的代表性,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群众座谈会意见一般填写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由中共党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填写考察表的座谈会记录部分,最后所有与会人员签名。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对查有实据,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坚决停止发展。

8、如何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

(2)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凡是共青团员的应由共青团组织推荐;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讨论研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报组织部备案。

党支部写好综合考察意见。综合材料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接收入党的同志做出的全面评价,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党支部应严肃认真地形成材料,以备讨论其入党时向党支部大会报告。主要介绍该同志的基本状况、政治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政审情况等。

9、如何进行政治审查?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保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的重要环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及对待重大政治问题的政治立场。

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三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为政治审查的范围。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一般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办理,对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本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党组织负责办理。

政审的方法主要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人员调查,函调或外调等。

10、对发展对象进行函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函调时,要注意政审材料的有效性。一般是基层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材料。党总支和党支部做出的政审,要加盖上一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的认定章,行政章无效。

11、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程序如何进行?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交转正申请;

(2)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

( 3)审核无误后报上级党委批准;

(4)经院党委批准后对需转正的党员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则召开支部大会予以讨论;

(6)讨论通过后转为正式党员;

(7)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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