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拓展协会工作,保证协会与会员公司的信息传递畅通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协会制订了《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员联络员制度》,并于 1 月 15 日下发各会员公司。
协会会员联络员制度共 8 条,包括联络员的定位、联络员基本条件、联络员动态管理、联络员的权利、联络员工作职责、联络员例会制、联络员考评与表彰等内容。建立协会会员联络员制度,有利于整合滁州市保险行业信息资源,畅通与各会员公司的双向信息传递渠道,更好地为会员公司、政府部门提供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