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详情
关于开展“3·15”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滁州保险协会   来源:滁州保险网    发布时间:2018-3-13 18:08:27


各会员公司: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认真组织开展滁州保险业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平稳快速发展,协会决定在全市保险业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安徽保监局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主题,大力宣扬保险理念,广泛普及保险知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保险业良好社会形象,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口号

1.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2.诚实守信手牵手  放心消费心连心

3.美丽滁州我的家  放心消费靠大家

4.做好保险服务  共建消费和谐

5.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展现诚信守法风采

6.普及保险消费知识  维护保险消费权益

(二)宣传保险知识

各会员公司重点宣传《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公司特色服务、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举措等。同时,广泛宣传服务典型,深入挖掘服务典型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在公司中培养增强服务意识、争当服务典型的风气,在全行业形成以诚信服务为本、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荣的氛围,向全社会展示保险业专业、高效、便民的服务形象。

协会开展多种媒体立体宣传。在《滁州日报》刊登活动概况,在《皖东晨刊》刊登为消费者服务典型案例,在《滁州网》《滁州政府网》《滁州保险网》等网络媒体宣传整体行业维权活动。

(三)畅通维权投诉渠道

“3·15”期间,各会员公司要保证信、访、电、网等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做好日常投诉接待工作,及时办理消费者来信来电,热情接待消费者来访,及时化解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组织排查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不出现群访、群诉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要健全完善保险消费重大投诉事项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四)活动方式

1.协会组织人员参加3月12日滁州市“3·15”晚会,派代表上台宣誓,同时组织会员公司60名代表组成观众方正队,展示保险业风采。

2.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3月15日,组织部分会员公司参加滁州市消保委在“乐彩城”广场的集中宣传活动。

3.分散多点宣传活动。没有安排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会员公司,3月15日须在公司门前或者选择人流较密的地段,设置宣传展台、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挑选精干人员,自行开展具有公司特点的保险宣传活动。

4.“保险宣传五进入活动”。在3月份,各会员公司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积极开展“保险宣传五进入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努力扩大保险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5.协会梳理推出滁州市保险业2017年度财产险十大赔案和人身险十大赔案,并在媒体上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会员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协会于3月9日召开各会员公司联络员会议,做专项部署;同时秘书处将到部分公司抽查活动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会员公司要注意结合实际,采取保险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各会员公司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突出公益特色,避免利用公益活动之机推销保险业务。

(三)大力宣传,做好总结。各会员公司重点宣传在提高理赔服务水平、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抓住重点,展示亮点,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要及时总结本公司“3·15”活动开展情况,并于3月26日前将系列活动总结材料书面报送协会。

 

                           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8年3月8日

 


 
地址: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综合楼第三层   邮政骗码:239001    电话:3072733    传真:3072722   3072700    邮箱:czbx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