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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消协在滁州设立“保险消费者维权联络站”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2-3-20 16:44:06

                                  解决保险消费纠纷  提高保险维权效率

 

最近,经安徽保险协会与安徽消费者协会磋商,在省及16个省辖市设立“保险消费者维权联络站”,滁州市的“联络站”在市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挂牌。“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的设立,为维护滁州市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解决保险服务领域的消费纠纷,提高维权效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了及时高效、方便快捷的保险消费维权机制。

滁州保险业近年来发展快速。2011年全市保费收入22.88亿元,其中财产险7.18亿元,寿险14.59亿元,农业险保费1.11亿元。保险为全市人民提供2282亿元的风险保障;处理赔案65233件,支付保险赔款5.28亿元,满期和年金等其它给付2.22亿元。目前,全市的保险主体已发展到26家,其中财险13家,寿险13家,从业人员达5000多人,上交税收和代扣各项税款达8300多万元。但是,随着滁州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因此,保险消费者的投诉相对增加,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纠纷也时有发生。为快速有效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滁州市“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应运而生。

“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工作职责是根据《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的。一是宣传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保险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向消费者宣传和介绍保险服务的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三是依法对保险行业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真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理消费者关于保险服务的投诉,并将处理情况定期汇集当地消费者协会,记录登记台账。五是对受理的情节较为严重的投诉案例,及时报当地消费者协会,由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

“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依托市保险行业协会设立,由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联络站”站长。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安徽保监局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健全了“工作标准”、“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在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工作中努力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投诉快、调解处理快、信息反馈快,严格履行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保险协会辅助监管职能,及时查处职能范围内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的设立,对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行业服务监督,提高各保险主体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搭建起了滁州市消费者协会与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处理保险消费投诉方面的对接机制,使双方能够及时掌握消费者的保险诉求,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及时化解纠纷,进一步提高滁州市保险消费的维权效能。

 

                                                          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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