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保险法规 积极发挥自律作用
6月上旬,凤阳县各财产险公司先后接到凤阳县政府招标局关于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招标文件,这份公务车辆招标文件,与保险监管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相悖。为严格贯彻执行保险法律法规,积极发挥保险协会自律维权作用,滁州保险协会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审慎处理,认真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及时向安徽保监局作了情况汇报,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向凤阳县招标局发出《商请函》,《商请函》例举了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中对保险费率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办法。明确指出: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违反了保险法规和监管规定,希望予以修改;三是向滁州市各财产险公司发出《关于规范参与凤阳县招标局招标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公司在投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向保险监管部门“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依法合规参与投标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
凤阳县招标局接到《商请函》后,非常重视,当即通过凤阳县财产险经理联席会议召集人,向滁州保险协会反馈了三点意见:一是坚决维护保险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在《标书》中,若有违反保险相关法规的表述,将作废标处理。三是同意经理联席会议的意见,车辆优惠率的部分公开唱标,接受各投标人及各审标人的公开监督。6月20日,招投标工作如期举行,各参加投标的财产险公司,均严格按照协会通知要求,依法合规参加投标报价,保证了这次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了保险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社会形象。
又讯:8月2日,市保险协会召开规范滁州市校车保险应标工作座谈会,参与校车保险应标工作的人保、平保、太保三家公司的分管总经理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亚维秘书长主持,会议首先学习了安徽保监局《关于规范机动车辆保险招标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车辆保险招投标有关问题的复函》。在学习招投标相关文件后,人保、平保、太保三家公司负责人发表了意见,他们认为“校车工程”是滁州市政府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此,要自觉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做好校车保险服务工作,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要自觉维护行业形象,认真执行保监局相关监管要求,规范校车保险业务应标行为,切实维护滁州市车险市场秩序。会议还对这次校车招标业务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招标方提出的一些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分析研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一致表示要依法合规参与这次应标活动。
滁州保险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