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春节长假刚结束,滁州保险协会发出通知,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治理销售误导加强诚信建设教育。2012年,保险协会在接受和办理的投诉案件中,因销售误导造成的投诉比例较高,甚至还出现个别公司营销员受利益驱使,违规私自印制、散发保险产品宣传单,向社会公众夸大和片面介绍保险产品的违规案例,在社会和业内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严重违反保险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因此销售误导不仅直接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容易导致集中退保等群体性事件发生。长此以往,不仅可能动摇我市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根基,而且会严重损害保险业的声誉和形象。为防范和治理销售误导问题,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强诚信教育,采取措施,认真治理销售误导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各公司要认真学习中国保监会和安徽保监局关于规范人身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加强营销员队伍建设的管理规定,认真学习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营销员队伍管理,杜绝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杜绝违规印刷、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杜绝个别营销员打着公司旗号误导消费者。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除销售误导隐患。各公司要组织开展预防销售误导的自查自纠工作,从销售资质、销售培训、宣传资料、销售行为、客户回访、销售品质和客户投诉等七个方面入手,对销售环节是否管理到位,销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客户回访信息资料是否真实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三)抓好营销员队伍培训,提高营销员综合素质。各公司要加强营销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产品知识等培训,使营销员做到熟悉和理解产品,防止因对产品不了解造成对客户的误导;要及时理清销售误导风险点,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及风险应对方案,建立有效防控销售误导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排查和处理因销售误导等因素引发的风险隐患。
(四)深化公司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惩戒机制。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诚信建设,全力塑造保险行业诚信形象;二是将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固化到日常工作和业务发展中,形成制度,持续开展,不断总结,制定出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的阶段性规划,真正实现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的制度化、日常化和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诚信教育的惩戒机制,对违反诚信的公司员工、营销员和部门给予相应的惩处,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利。
通知还要求各公司,要以典型事例为鉴,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并将教育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协会秘书处。
滁州保险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