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国寿财险滁州中心支公司创新思路,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案件,为公司减损3万余元。
本起案件为浙江嘉兴海宁市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该案原定于2月10日开庭,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标的车客户和公司理赔人员均无法正常前往海宁市开庭。
本案标的客户居住在疫情较为严重的凤阳县,外出方式基本全封闭,无法在规定时间到庭,又因前期垫付费用,担心未到庭会产生不利后果,心情焦虑,公司在了解到客户的诉求后,诉讼岗员工顾同舟积极联系海宁市人民法院网上开庭事宜,法院协调后予以同意。2月10日上午,各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进行微法院注册后进入网上开庭平台,并通过微法院完成了庭审的整个环节。庭审过程中,针对原告的诉请,公司做出了有效的抗辩意见,最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为公司减损3万余元。
滁州中支通过网上开庭的尝试,保障了客户的利益,不仅让客户减少了疫情期间往返异地的风险和等待时间,赢得了客户的认可,还提高了公司的结案时效并成功减损,为诉讼案件在疫情期间的快速处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新方法、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