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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市保险协会联合发文推行县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3-24 10:55:08

    近期,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行文,向各县(市)交警大队、各县(市)财产险市级公司、财产险经理联席会议发出通知,积极推行县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赔付工作。

    2009年,为保障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依法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滁州市交警支队和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在滁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滁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几年来,处理了近万起道路交通事故,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供便民理赔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广滁州市快处快赔中心的做法,经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行县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快速理赔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要求各县(市)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财产险经理联席会议配合,尽快建立快处快赔中心,积极做好事故处理、车辆定损、人民调解、保险理赔、司法援助、法律诉讼、打击保险骗赔等项工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产险经理联席会议,要保证快处快赔中心的有效运行,把快处快赔中心建成便民、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快处快赔中心由各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选派有经验的民警担任中心主任,负责管理快处快赔中心的日常工作。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快速理赔的好处和处理程序。

    指导意见还对交警的快处和保险公司的快赔作出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市区交警队要实行由路面执勤交警或交警巡逻车民警接警的“全员接警”制度,对于接报的适用快处快赔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书》,处警的执勤民警或巡逻民警加盖执法章后,引导当事人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处理;对向保险公司报案的适用快处快赔的案件,保险公司接报案人员要积极引导其进快处快赔中心进行理赔。

    指导意见对保险欺诈提出了警示:对于涉嫌保险欺诈的疑难和典型案件,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产险经理联席会议和各驻中心产险公司要建立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向公安经侦等部门移送,并积极配合做好案件的侦查工作。

                       滁州保险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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