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今年8月1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12月17日,滁州市中院、滁州保险协会召开了有琅琊、南谯两区法院、15家产险公司参加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座谈推进会,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座谈和部署。为落实会议精神,滁州市保险协会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认识,切实关注诉调对接工作。近年来,车险道交涉诉案件逐年增多,涉案金额逐年上升,这给公司经营和行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做好诉调对接工作,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能够推动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减少理赔成本,提高对保险消费者的服务水平;能够以更加合作、灵活、柔性、缓冲、高效的调解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保险行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够减轻法院办案压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司法资源合理配置;能够提升行业和政府形象,进而实现多方共赢。
二、进一步分析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效果。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9、10、11三个月共调处94起案件,成功49起,未成功45起。成功率为52.13%,比机制建立前有很大升;调解结案金额比诉讼金额减少116.8万,占诉讼金额的27.8%。应该说起步不错,很有效果,但从成功率看,还需进一步做好工作。据座谈推进会分析,影响成功率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公司理赔权限低,影响调解效果;二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存在争议(各方当事人对法律条文和保险合同的理解以及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存在较大的分歧和差异),增加了调解难度。三是考核机制尚不健全,减弱了调解动力。四是调解员来自业内或公司主持调解,降低了调解威信。五是受害人期望值过高,特别是黄牛律师的参与,阻却了调解意愿。请各公司进一步研究分析,并提出进一步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确保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各公司要按照中院、协会《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协会《关于积极做好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滁保协发<2014>28号)要求,认真做好工作,特别是在申请扩大理赔权限,制定鼓励政策,积极派员调解等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细致做好工作。在法院预立案并提供起诉相关材料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限内拿出调解方案,并与法官、相关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明晰各方分歧点,在法官指导下,求同存异、适当让步,积极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支付赔款。
协会将积极与法院协商,请他们在预立案登记、诉前调解引导、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提供调解方案、指导分析案情、宣传法律法规、主持调解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打造好“一个平台”─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室;做好“两个结合”─坚持“诉前分流”与“诉中联调”相结合;建立“三个机制”─培训指导机制、业务考核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为建设和谐滁州做出积极贡献。
滁州保险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