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人荀子的《荣辱》中提到,“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意为光荣和耻辱的主要区别、安危利害的一般情况是:先考虑道义而后考虑利益的就会得到光荣,先考虑利益而后考虑道义的就会受到耻辱;光荣的人常常通达,耻辱的人常常穷困;通达的人常常统治人,穷困的人常常被人统治:这就是光荣和耻辱的主要区别。
我们理解到,“义”为道德和道义,“利”为物质利益;以“义”取“利”,结合现代化企业发展,是金融企业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应遵循道德和道义的原则,而不是仅仅单纯追求物质利益、企业利益。结合墨家墨子所提出的“义利观”,“有利于民则义,无利于民则非义”、“兼爱无私”等,强调义利的统一和为社会大众利益着想的观念,这也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对于“义”和“利”的前后位置、先后关系等,也将决定企业在社会上的光荣或耻辱。
以义取利或先义后利,这既是企业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同时也是企业经营者健康的价值观。反之,先利后义,仅仅先追求企业利益,不考虑社会效益,只会退步;所以我们要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做到“以义取利”才可以行稳致远。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并深刻阐明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五个方面的实践要求,“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义和利是有机统一的,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金融行业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把“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的实践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价值和利润,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结合金融的特性看,金融具有功能性和盈利性双重特性。那么“如何平衡好金融保险功能性与企业盈利性的双重特性,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环境共生共荣”,是目前作为金融保险主体重要发展方向和发展基础。金融行业的“荣与辱”,取决于“利”的前提是首先要发挥“义”,金融不能单纯的以盈利性为目标,盈利要服从功能发挥,把功能性置于首位,做到归本溯源。所以,金融行业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持国家利益优先、人民利益至上,增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环境共生共荣,让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央行提到的金融行业的“义利观”和“君子义以为质”的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属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正本清源的“文化回归”。
作为金融保险,归本溯源,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续延伸成为保障机制,保险的本意是稳定社会、提供保障等,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减震器”,在分散与转移风险、恢复与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金融保险主体之一,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首先为承担社会风险保障功能,并不是仅仅保障其自身的盈利,这也是要将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有机结合的必要条件,两者是辩证关系,有区别,又有联系。对于如何处理好辩证关系,做好有机统一,也是保险主体经营中最为关键的经营方向。所以,我们在金融保险行业要进一步树牢正确义利观,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全过程,在服务国家战略、地方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除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经济补偿等基本功能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强化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赋能实体经济。
“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在过程中要具体落实“以义取利”,我们要通过深入探究如何发挥保险“义”的作用,学习和运用其功能性,过程中并不断检查修正,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责任是其本身应有的担当,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社会尊重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始终以坚持保险为民,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经营核心价值观和发展战略中,贯穿到日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
今天,我们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金融保险行业要发挥自身业务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无论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还是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或是为城镇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都是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必须坚持的“义”。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须自觉抵制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观念,讲信义、扬正义、弘大义,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自身价值,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获得合理回报,实现经济与金融共生共荣。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惠民利民上下更大功夫,让人民群众更好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持国家利益优先、人民利益至上,增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环境共生共荣,让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