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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险协会认真组织开展银邮代理业务检查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08-12-22 15:25:20

市保险协会认真组织开展银邮代理业务检查

          规范市场  落实公约  严防恶性竞争

 

按照省保监局人身险监管处关于对银邮代理保险业务开展检查的工作部署,市保险行业协会于2008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了历时8天的银邮代理保险业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滁州寿险市场,落实会员自律公约,严格防止恶性竞争。

此次检查进行了充分准备。协会依据《滁州市银行、邮政保险代理业务自律公约》自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协会制定了测评表,于2008年11月7日召开我市“寿险专业技术委员会”会议,传达人身险监管处关于对银邮代理保险等业务开展检查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确定检查人员,明确检查方案,发出《寿险公司银邮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测评表》。2008年11月10日,协会召开检查人员工作会议,明确分工,确认检查方案。

检查成立了以协会副秘书长周金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具体检查要点:1、银邮代理保险协议:手续费占比;手续费实际执行情况;2、银保专管人员:持证情况;条款掌握情况;3、公司管理:培训情况及发生费用;台帐建立;产品宣传、客户投诉处理。4、航空意外险、乘客意外险合规经营情况。检查以2008年10月31日财务数字为准。

检查按照“测评表”九项标准各单位进行背靠背打分,满分90分,测评结果是:太平洋寿险88.2分;太平人寿8708分;华夏人寿87.2分;人民人寿86.6分;平安人寿86.2分;中国人寿85.6分;泰康人寿85.2分;新华人寿85分。

此次银邮代理业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各公司对检查很重视,在代理协议的签定、费用的划转、产品的标准化宣传、业务代理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做得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不足:如各家省公司与省专业银行、省邮政签订的代理协议没有报本协会备案;各公司与本市代理单位自行签订的协议手续费标准不一致;客户投诉处理制度不完善;银保专管员培训有缺憾等。协会要求各家公司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自律自纠,加强基础管理,共同维护滁州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市保险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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