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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保协开展反腐自查工作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9-12 4:20:08

    为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民政局7月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滁州市保险协会高度重视,于7月中旬,集体组织学习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查工作。

     一、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滁州保险协会为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协会全体人员学习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查工作的通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十八大报告等党的理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结合学习滁州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查工作的通知》,在思想上把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工作放到协会建设的重要位置。二是对照腐败“参考清单”自查。在学习中,保险协会对照市民政局列出的“社会组织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14条”即“参考清单”,进行了逐一对照,认真排查,大家认为,尽管所列的“14条”表现形式目前在保险协会还没有具体反映,但是,更要防微杜渐,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认真清除产生腐败滋生的土壤。三是加强协会常务理事会廉洁自律教育。今年将安排召开协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专题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剖析和总结保险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端正思想、筑牢防线、规范行为、廉洁奉公。

    二、积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滁州保险协会以反腐倡廉教育为契机,在对协会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协会实际,进一步修改和认真制定了四项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制度和规定:一是《协会会费收取及使用制度》;二是《协会财务发票管理制度》;三是《考场考务工作制度》;四是《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信访工作制度》。这些规定和制度在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协会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我规范。

    学习教育中,保险协会还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审批和来人接待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先批后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审批的程序、支出的范围和权限,严格做到经常性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大额支出要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

    三、反腐倡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既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协会成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头脑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协会成员行为。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法制化,继续抓好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确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三)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协会领导成员进行教育,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

滁州保险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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