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滁州市保险协会根据安徽保监局今后五年安徽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了滁州保险行业“十二五”规划,根据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滁州保险业初步建成了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发展速度和质量相统一的市场体系,一个与滁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初步形成。
一、滁州保险行业“十二五”发展概况
五年来,滁州保险业在保障社会经济安全,促进滁州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市提供风险保障约13200亿元,处理各类赔案308427件,支付保险赔款(含满期给付)51.21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32.01亿元,人身险赔款和满期给付 19.2 亿元;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33509.97万元;代扣代缴各项税款31860.36万元;截止2015年8月,保险从业人员8425人,比十二五初增加2933人,为安排群众就业,减轻政府负担做出了贡献;同时,在应对自然灾害、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重大突发事故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特别是为“三农”服务方面,2014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60多万农民提供了1.9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赔款500多万元,使3000多位遭受意外的农民获得了保险赔偿;农业险支付种植业赔款8100万元,支付养殖业赔款920万元,保证了我市农户灾后基本收入和生活稳定,巩固了扶贫、减贫工作成效。五年来,保险业积极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和诚信体系的建设;不断扩大农险、责任险、信用保险等险种的覆盖范围;积极发展城乡大病保险、农村小额医疗保险、森林保险和绿色保险等新兴业务。
五年来,功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保险业参与应急管理、防灾防损、风险管理等取得显著进展。保险金额在市民财富中的比重、保险赔付在全市灾害事故损失中的比重等反映保险对经济社会贡献度的指标显著提高。保险业在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了滁州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年来,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内控建设和行业自律明显加强。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滁州保险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市场运行总体稳定,没有发生系统性风险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年来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业逐步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金融服务业。保险诚信文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大幅提升,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十二五”发展主要指标及重点工作
(一)“十二五”发展主要指标。
“十二五”以来滁州保险行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1.5 %左右,保险深度达到 2.9 %,保险密度达到756.21元/人(按户籍人口计算),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深度3.18%,保险密度为1479元/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2015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目前,滁州保险公司29 家,其中财产险15家,人寿险14家;预计2015年全年保费收入34亿元,比2010年的21.6亿元增长57.2 %,年均增长11.5 %;其中,财产险15亿元,预计年平均增长20.6%;人寿险19亿元,预计年平均增长6.8%。
(具体增长情况见图1--4)





(二)积极推动重点工作。
1.积极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保险协会建立起欺诈误导销售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保险售后回访制度;不断扩大保险服务公开承诺范围,每年都积极开展保险服务满意度测评活动;扩大保单信息自主查询范围,落实车险投保提示制度,确保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对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信息披露范围;积极处理保险合同纠,提高裁决的时效性和公信力;深化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拓宽信访投诉渠道,努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2.加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扶危济困”的保险互助文化,倡导“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构筑以行业诚信为核心的行业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深入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严格落实行业禁入和“黑名单”制度。
3.加强保险信息化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建设功能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数据集中化管理,提高公司内部管控的技术水平和刚性约束能力。运用信息技术推进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保险销售和服务模式,提高保险业的客户资源利用水平。
三、特色工作和行业荣誉
“十二五”期间,滁州保险行业协会在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体作用的同时,通过行业协会的积极引导和辅助监管,在规范市场、完善制度、防范风险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讨,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针对重点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开展相关业务的专项检查,对查实的问题及时通报,并予以处罚。加强现场检查后续监管和分析评估,健全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地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合作,严厉打击涉及保险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完善辅助监管措施。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完善相关保险业务管理制度;推进资金收付规范化管理,深入实施“见费出单”,手续费跟单支付和集中支付等制度。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改革,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强化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三是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建立多层次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排查,认真查找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案件风险、退保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重点风险点的防范力度,针对问题组织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风险问题,防止风险扩大蔓延。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加强与媒体沟通,稳妥处理社会热点问题。
“十二五”期间,滁州保险行业协会在滁州市政府和安徽保监局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滁州保险行业发展的实际,坚持“抓服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各级部门的肯定和奖励。2012年被滁州市直党委评为“市直文明单位”;2012年、2013连续两年被安徽保监局评为“安徽省优秀保险行业协会”;2013年12月被民政部门评为“五a级社会组织”;2014年被滁州市精神文明委员会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陈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