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司法局、市保险协会2014年12月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召开这次由各财产险公司理赔部经理、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参加的涉保司法鉴定座谈会,目的在于“搭建平台,建立监管、行业、鉴定机构、保险公司沟通的交流机制”。沟通、协调解决涉保司法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安徽金盾司法鉴定所的孟院长非常关心这项工作,主动调研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拟定了“安徽金盾司法鉴定责任书”。
本次会议的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座谈涉保司法鉴定通知工作落实情况,也就是“通知”“到场”情况,以减少重新鉴定问题;二是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坐下来进行沟通、交流。
近年来涉保司法鉴定逐年增多,已成为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理赔的重要依据。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每年全省涉保司法鉴定案件4万多件,占司法鉴定案件总量的75%左右,我市占比还要大些。涉案赔款近30亿,占车险赔款总量的20%左右,我市也差不多。因此,鉴定工作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保险理赔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据了解全省重新鉴定案件3000多件,占鉴定案件的8%左右。改变结果的1000多件,占重新鉴定案件的40%左右)。因此,做好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和保险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今天座谈的情况看,在涉保司法鉴定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鉴定程序问题。保险公司作为利害关系人未被通知到场旁听或旁观鉴定过程。导致无法及时提供材料和意见,容易产生评残时机提前,低残高评等问题。二是鉴定标准问题。有关司法鉴定的技术标准相对薄弱,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三期”鉴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差异较大,容易引发争议。三是鉴定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司法局、保险协会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着力解决鉴定时“通知”、“到场”问题。确保鉴定程序透明。
二、保险公司要规范保险理赔工作,保障鉴定活动有序开展。各公司要加强理赔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不断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和技能,积极践行理赔服务承诺、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和评价机制,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不惜赔、不拖赔,当然也不能滥赔。不断提高理赔工作透明度。要主动加强与鉴定机构沟通与协调。做好工作衔接,同时在现场查勘、人伤跟踪环节告知伤残鉴定相关事项。
三、依法开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涉保司法鉴定质量。鉴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不偏不倚,确保鉴定意见不受任何干扰。鉴定要通知保险公司到场,鉴定要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操作规范。
四、协会继续与司法局协作配合,促进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开展,共同打击违法违规鉴定,利用鉴定进行保险诈骗和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并对“通知”和“到场”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