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滁州保险行业按照滁州市政府的要求,在滁州市政府金融办的指导下,高度重视农民、农村、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滁州保险行业协会近期就保险服务“三农”、“三农”保险的深度和广度、创新“三农”保险等议题进行调研和梳理。
一、目前我市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
滁州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是滁州市“三农”保险的龙头公司,该公司2016年共承保政策性种植业小麦、油菜、水稻等6个品种,承保面积1110.14万亩,较2015年同比增加近0.5%,为近60万参保农户提供近45亿元风险保障。种植业补充保险共承保280万亩,近3000名大户参保。全年预计赔付资金1.7亿元,近40万参保农户受益。目前,能繁母猪共承保4.3万头,为近2000名参保户提供4300万元风险保障,赔付资金近300万元,近3000户参保户受益。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棚蔬菜、果树、淡水鱼等7个品种的特色保险业务,保费700多万元,有200多名大户参保,有的品种有财政配套,有的品种是农户全额自缴。
(二)“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1、开展“信贷+保险”业务,缓解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难题。滁州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为了帮助种粮大户、农村小微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去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信贷+保险”业务,2015年实现贷款1100万元。截止到目前,共为全市近100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产及家禽养殖户实现银行贷款4200多万元,其中贷款最高的达到近100万元,最少的5万元。
2、积极参与畜牧业发展创新保险试点工作。滁州市农委、财政局10月份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州财政资金补贴70%,养殖企业(保险人)承担30%,重点用于解决畜牧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探索满足畜禽养殖生产信贷需求的有效模式。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向龙头企业宣传、对接中。
3、大力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滁州国寿等人寿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宅基地建房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养老健康补充保险及农村女性安康防癌保险,减轻了遭受意外伤害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较好的发挥了保险的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保险的社会效益显著。例如,滁州农银人寿为缓解农民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与滁州农行信用社合作,开展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2016年,杨某在一场火灾中身亡,由于他1800元购买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农银人寿为杨某向定远支行偿还了60万元的贷款。
4、积极推进农机具保险。滁州国寿财险联合滁州市农机局召开滁州市农机具保险工作会议,在全市推广农机具保险,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前期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三)目前“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机构建设加强,服务能力提升,四级网点全覆盖。滁州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作为滁州市农业保险的龙头公司,目前,公司下辖7个支公司、 2个乡镇营销服务部、104个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为每个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相机、电动车等1万元的办公设备),1080个村设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点。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点已全面建成,真正做到了“网络连成片 服务面对面”。
2、专业化队伍已经建成。全市从事农业保险的专业人员大部分是金融、农业、经济等相关专业毕业。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分别与这些镇、村兼职协保员签订了《镇、村委托代办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协保员主要承担农业保险的承保宣传、收费及理赔查勘、定损等工作。公司每年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工作经费比例发放。同时为做好联合查勘、准确定损,从市到各县成立了由农业、畜牧、气象、水利等专家组成的种植业理赔专家库。
3、农业保险严格执行驻点员制度。为了确保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精细化管理,县级机构员工分片驻点乡镇,和镇、村协保员一起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保险服务“三农”的几点思考
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在服务“三农”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被列为政府民生工程项目的重要抓手。
(一)要充分发挥保险对“三农”风险防范的基础作用。要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行政决策”向“市场契约”转变,避免传统救济可能存在“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问题;二是由“政府救济”向“保险理赔”转变,提高理赔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三是由“政府管理”向“保险有偿服务”转变,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重要作用。
(二)要积极推动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协同发展。目前我市各级政府正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加快土地流转工作。农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分散机制,可有效提升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银行借贷风险。待土地确权后,农户以流转土地作抵押,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农业生产风险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使农户收入有保障,使银行放贷增强了信心。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协同发展,互补联合可实现“1+1>2”的倍增效应。
(三)要不断创新保险产品,提高农民风险保险保障水平。比如,推行“担保+保险”模式,与各担保公司合作办理农民贷款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保险。再如,全面推进农村小额女性防癌健康保险和农民重大疾病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险对新农合的补充功能,解决农民因病返贫问题。
楚宝轩